致: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我们是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过渡期(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内退休的在编公办教师(“中人”)
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
2、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5]28号;
3、湖南省《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甚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湘人社发[2016]52号。
上述文件明确,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为十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退休“中人”执行新老待遇对比、保低限高政策,应当完成养老金正式核算清单。目前我县教师中人长期发放临时预发养老金,尚未完成最终清算,过渡期差额没有落实到。
现集体提出诉求:
1、对全县退休教师“中人”养老金统一重新核算、全面清算;
2、按照政策足额补发过渡期养老金差额;
3、准确核定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保障待遇公平、公正。
我们长期扎根基层教育一线,恳请三部门联合协调,落实国家及省里政策,妥善解决退休教师“中人”待遇遗留问题。
诉求人:全县全体退休教师“中人”。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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