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长沙市雨花区左家塘街道建发中央悦府小区4栋2单元业主,现就本小区长沙怡盛物业服务公司履职严重缺位一事实名反映情况,恳请上级主管部门介入督办。
近期,我家中长期遭受不明持续性噪音侵扰,尤其早晨7:20至次日凌晨1点休息时段噪音突出,严重扰乱家人正常睡眠与日常生活,对家中老人、孩童身心健康造成持续不良影响。
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管理条例》及《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负有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公共秩序、协调邻里纠纷、排查扰民隐患的法定与合同义务。为此,我多次通过现场到物业前台、微信联系物业管家等方式,正式向物业反馈噪音问题,请求物业利用日常楼栋巡查优势,分时段排查噪音源头。
但物业工作人员多次明确答复“噪音查不了、没有办法处理”,直接将自身管理职责全部推脱,既不自行处置,也未将扰民问题上报社区与辖区派出所,导致扰民问题长期悬而未决。
物业这种消极不作为的行为,违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损害了业主合法居住权益。现郑重提出以下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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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雨花区住建局物业监管科、左家塘街道城建生态事务中心联合介入,约谈涉事物业项目负责人,下达整改要求,责令物业限期安排工作人员分时段排查噪音声源,上门开展邻里降噪劝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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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物业前期拒不履职的问题,依规进行核查,将本次失职行为纳入物业行业信用管理,并要求物业就此事作出书面整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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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物业协调处置仍无效果,请街道牵头联动辖区派出所,依据噪声污染相关法规对扰民行为常态化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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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事项办结后,恳请工作人员电话向我反馈完整处理结果。
本人已留存噪音时段录音、视频,以及和物业沟通时对方明确表示不予处理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完整证据,可随时配合职能部门调取核验。
望领导予以重视,督促物业履职尽责,切实保障小区业主安居环境。
投诉人:江文
联系电话:191****5262
日期: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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