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资兴市兴宁镇富盈村村民李赛红,联系电话191****0188,现反映2006年洪灾灾民补贴款发放相关问题:兴宁镇政府公示的补贴标准为每人7500元,但原坪石乡乡政府实际向灾民发放的标准为每户7000元,两者存在明显差异,恳请纪委监委部门严查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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