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对象:湖南好惠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11MAE9Y0QH4R
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左家塘街道劳动中路61号香舍花都会所栋1001
本人于2025年1月在“好惠花”平台花费3990元购买锅具一套,商家宣传“不粘锅”“无涂层”“316材质”。过年回家第一次使用即严重粘锅,与宣传严重不符。
联系商家退货,商家以“火太大”“工厂放假”等理由拖延,最终要求本人自行联系推荐人退还2000元返利后才退全款。本人根本不认识推荐人,且推荐人返利是商家内部问题,与消费者无关。
本人已起诉至雨花区人民法院(案号(2026)湘0111民初13310号),8月3日开庭。法院组织调解时,商家直接退群,拒绝沟通。
诉求:1.退货退款3990元,承担退货邮寄费。
2. 请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彻查湖南好惠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好惠花”平台的推荐人大额返利问题。该平台以高额返利诱导消费者发展下线,购买高价商品(如本人母亲购买的3990元锅具,推荐人可获利2000元,属于高额返利。),出现问题后商家以“让推荐人退钱”为由全额拒绝给买家退货退款,将内部返利风险转嫁给消费者。恳请监管部门对该平台的营销模式进行调查,如有违规,依法整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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