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建房用地报告。
我是湖南省娄底涟源市光文村4组谭胜梅,今年48岁,2001年结婚,婚后无房,于2002年8月申请建房。2003年12月30号经市国土局规划局建设局等部门的批准同意我在城镇建设规划圈内,位于1/万国际分幅图G一49一8一51圈中蓝田镇光文村430号图斑位置建房,审批面积为100平方米。
同年,涟源市规划建设岛石路,我批准的建房位置正好位于岛石路旁,当时欲心筹建,但市建设规划等部门认为岛石路是城市建设项目,不准筹建。言称要等路面修建完工后可建房。于是一托到11年之后,岛石路基本完工后,我再度有意筹建房屋。但是市政有关单位又称岛石路旁边要引进一个大的建设项目。于是属于我们的建设住宅用地在没有任何有关部门的通知下被征收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我们的住宅用地被征收这是属于严重的违纪违法。没有省里征收批文,没有征收红线图,没有征收方案与用途是无效征收,一户一宅是国家对农民的基本保障,是受法律保护的。有关部门不能于民情而不顾,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不顾吧。
因此,我特报告前来,将实情做一个简单的汇报,合理合法的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请求领导体恤民情,责令相关部门返回我们的宅基地,平民万分感激。
致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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