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询长沙艺颖教育不符条件却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
长沙市芙蓉区
网友67k9ztw
2026-07-22 17:09:26

质询:长沙市艺颖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全员零社保、从业人员仅2人,为何能够取得并长期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

长沙市艺颖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相关业务,企业经营多年以来全员社保缴费记录为零;根据税务公示信息,企业从业人员仅两名。该企业却在2025年5月成功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并长期持证对外开展经营。

依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98号令)明确规定,代理记账机构必须具备不少于3名专职从业人员。该企业现有情况明显与法定硬性条件存在冲突。本人多次向芙蓉区财政局反映上述问题,但长期收到模糊、拖延、流于形式的核查答复,问题始终未能实质性处置。

代理记账行业推行告知承诺制、落实“宽进严管”,简化准入不等于放任虚假承诺,更不能免除主管部门事后核查、监管的法定职责。宽进是审批环节简化材料收取,严管要求许可发放之后必须核验承诺真实性。

现恳请芙蓉区财政局正面答复核心疑问:在涉事企业全员零社保、税务显示从业人员仅两人的前提下,主管部门当年是依据哪些实质材料、如何核实认定该企业满足拥有3名专职从业人员法定要求?

同时正式提出诉求:请责令长沙市艺颖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完整提交客观实质证据,举证证明自身持续符合代理记账持证条件,不能仅凭一纸书面承诺书。结合湖南省财政厅监管执行口径,本单位社保缴纳记录是核实专职在岗劳动关系的重要客观指标;仅有劳务协议、工资流水无法区分兼职合作与全职专职用工。

如该企业无法举证证实3名合规专职从业人员真实在岗、持续无法补齐从业人员社保、无法印证申请许可时承诺内容真实性,请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下达整改;逾期整改不达标的,依法撤销其代理记账许可证,并向本人书面反馈全部核查、处置结果。

社保未缴纳同时涉及劳动用工违法线索,恳请财政部门核查后同步移送人社、税务部门联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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