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凤铝铝材门窗收2000元订金拒退款换货
永州市宁远县
网友xf50iw4
2026-07-22 15:44:47

尊敬的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红网百姓呼声工作人员:

本人实名投诉宁远县凤铝铝材门窗(经营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兴隆机动车检测站内凤铝门窗厂)消费预付款纠纷一事:

注:平台可选领域仅有合同欺诈分类,本人实际诉求为门窗订金退款消费纠纷,并非指控商家恶意诈骗,恳请职能部门按普通预付款消费矛盾处理。

1. 交易经过:2026年6月13日,我在该门店预定定制门窗,转账支付2000元,商家开具手写收据,单据明确标注款项为门窗订金(言字旁预付款,并非法定不可退定金),双方从未签订正式门窗购销合同。上门测量尺寸是商家主动的售前拓客服务,交易全程没有口头、文字约定取消订单需要扣费。

2. 履约现状:截至目前,该商家没有采购型材原料、下料加工、生产任何门窗,未产生任何物料生产成本。

3. 纠纷过程:我后续决定不再定做门窗,主动提出两种协商方案:一是用2000元订金置换店内其他商品,二是全额退还订金,均被商家强硬拒绝;商家单方面只同意退还1000元,无故扣除一半款项。我已通过12315发起投诉,宁远县市场监管工作人员上门调解无果。附商家与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微信聊天记录为证:监管部门提出退款、订金置换商品两套和解方案后,商家明确拒绝协商,并要求监管尽量推脱处理,导致本次调解彻底无法推进,监管部门最终出具《终止调解通知书》。同时该门店仅开具手写收据,未依法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存在税务违规问题。

4. 法律依据与诉求:根据《民法典》规定,订金属于消费预付款,无书面扣款约定、商家无实际生产损失时,无权强行扣留款项。现正式诉求:

① 恳请上级部门再次督办,督促宁远县凤铝铝材门窗全额退还2000元门窗订金;

② 核查该门店拒不开具正规发票的税务违规行为;

③ 若商家仍拒不配合调解,我将携带终止调解文书和聊天证据前往宁远县人民法院线下立案起诉维权。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1557418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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