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江华沱江镇鲤鱼井村刘某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违规种植经济作物
永州市江华县
网友2s7bept
2026-07-22 11:39:52

尊敬的江华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沱江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局:

本人现就沱江镇鲤鱼井村村民刘桂成,无视国家耕地保护红线、不听政府规劝、屡教不改,长期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违规种植各类经济作物,且近期再次新增种植无花果的严重违法行为,实名投诉举报,恳请贵单位依法从严查处、彻底整改、追责问责,坚决守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底线。

一、违法主体与违规地块基本信息

违法行为人:沱江镇鲤鱼井村 刘某某

违法地块位置:沱江镇博雅学校尽头右手边地块(属永久基本农田范围)

违规土地面积:约10亩

二、详细违法事实(屡教不改、持续顶风违纪)

1. 初次违规,长期拒不整改

刘某某早在2019年底,擅自将本村永久基本农田口粮耕地,违规大面积栽种桑葚、枇杷等果树经济作物,擅自改变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种植用途,形成严重耕地“非粮化”违法行为。此前群众已多次反馈举报,相关部门已上门核查、劝导警示,明确告知其永久基本农田严禁种植果树、严禁非粮化经营,要求其限期整改、清退苗木、恢复粮食耕种。

2. 屡教不改,漠视政策、无视管控

当事人刘某某明知该地块为国家严格管控的永久基本农田,明知基本农田只可种植粮食作物、禁止一切经济林木种植,在政府多次规劝、巡查警示、政策宣讲后,拒不悔改、拒不清理原有果树,长期违规占用基本农田从事经济作物种植,公然违背国家耕地保护刚性规定。

3. 顶风新增违建,再次扩大违规范围(最新重大违法事实)

在相关部门持续监管、群众持续监督的前提下,刘某某毫无敬畏之心、肆无忌惮、变本加厉,近期再次在同一片永久基本农田地块内,全新栽种无花果经济林木,属于典型的明知故犯、屡查屡犯、增量违法。其行为彻底突破耕地保护红线,严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属性,恶意浪费优质口粮耕地资源。

三、违法违规法律及政策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意见》明确刚性规定:

1. 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永久保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永久基本农田内种植果树、苗木、林木等经济作物;

2. 永久基本农田仅限用于粮食生产,任何擅自改变种植用途、非粮化经营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

3. 对屡教不改、新增违规、顶风违纪的耕地非粮化行为,应当从严从重查处,责令立即全部清除、恢复耕地原貌,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刘某某并非不知情、非存量无心违规,而是经多次劝导、核查、警示后,持续违法、新增违法,性质极其恶劣,严重破坏当地耕地保护秩序,损害国家粮食安全底线。

四、正式投诉诉求

1. 依法实地核查:立即派员现场核查该地块永久基本农田属性,固定刘某某种植桑葚、枇杷、无花果的全部违法证据;

2. 全面彻底整改:责令当事人立即无条件全部清除地块内所有果树、无花果苗木,彻底取缔违规经济作物种植,限期恢复永久基本农田粮食耕种条件;

3. 从严追责问责:针对其屡教不改、多次违规、顶风新增违法行为,不再适用存量柔性处置政策,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严肃追责,杜绝宽松放任;

4. 建立长效管控:对该地块纳入重点监管台账,常态化巡查,严禁后续再次出现扩种、补种、新增经济作物行为,杜绝反弹复发;

5. 书面答复处理结果:恳请贵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向本人书面反馈核查结果、整改措施、处罚结果及办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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