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教师新村小区电子厂消防设施、规划环保存疑,隐患重重亟待关注!
双牌县人民政府:
我们看到相关新闻报道:7月16日,双牌县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项调度会,会议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坚持“三查一曝光”制度,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构建排查、整改、督查、巩固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
然后,位于双牌县泷泊镇永阳路的教师新村(永水GOT华苑)小区的某中型电子厂却无人关注!该厂生产时散发出刺鼻焦味,厂内堆积大量塑料线等易燃物品,且经常有大量工人聚集生产,属于典型的人员密集场所。更令人忧心的是,该电子厂存在极其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1. 是否设置了消防自动报警与灭火设施: 厂内是否安装烟雾报警器(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是否安装消防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 是否设置了合规的逃生出口:作为人员密集的生产场所,是否有符合规范的独立疏散出口或辅助逃生设施,一旦发生火灾,场内人员极难逃生。
3. 违规设置在居民区,消防基础薄弱: 该电子厂属于典型的“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三合一”场所,且建在人员密集的住宅小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该厂如果连最基本的火灾报警器和喷淋装置都没有,那么简直是把工人和整个小区楼栋居民的生命当儿戏。
进一步深究,该厂设置在居民小区,在法律层面是否合规,同样存疑:
一是规划用途是否合法? 教师新村小区属于居民住宅区,其规划用途为“居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规划区内进行工程建设,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住宅区内开办电子厂,属于将“居住”用途改变为“工业生产”用途,原则上不被允许,必须经规划部门批准并变更用地性质。我们质疑:该电子厂是否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设立是否符合双牌县的城市规划?
二是环保手续是否齐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未依法进行环评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该厂生产时产生的刺鼻焦味已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我们质疑:该厂是否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是否通过了环保部门的验收?刺鼻气味是否达标排放?
我们不解的是: 今年7月,双牌县相关职能部门曾回复称对泷泊镇“三合一”场所进行了排查整治,甚至提到了“强制搬离”和“查封”。既然整治行动开展得如此“扎实”,为何教师新村小区眼皮底下的这颗“定时炸弹”依然在轰鸣生产?背后是否有利益相关的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干预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和执法?
当前正值酷暑,用电负荷大,温度高,火灾风险极高。我们恳请双牌县人民政府各位领导能够抽一点时间关注此事,并恳请能够责令应急管理、消防、住建规划、国土、环保等职能部门及时到现场核查:
1. 该电子厂是否具备合法生产资质?是否符合消防审批、城乡规划和环保等要求?
2. 请依法依规核查其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等是否存在问题,并公开处理结果。
3. 如若经过现场排查,各职能部门坚持认为不存在任何问题,肯定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出具书面核查结论并签字盖章,在小区公示栏内张贴,让周边居民知情、放心。
小区居民的生命安全经不起等待,请正视问题,立即行动!
一群关心双牌平安发展的普通群众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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