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带队开湘H9222警车在十洲路罗溪路交叉路口高速桥下面违法开具处罚
2026年7月14日上午10点07分,我骑电动车在益阳市十洲路罗溪路交叉路口(兰溪路口)高速桥下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被一名辅警拦下,随后被带到湘H9222警车旁边,罚款5元,当时现场3个人,路上两个拦车的,之后发现3人都是辅警,当时车上驾驶室坐了一个人,没有什么头发,佩戴蓝色带一颗星的肩章,编号是H09335,对我进行了开单处罚,罚款5元,现场没有其他交警,其他两个编号是辅警121525,辅警121580,现场未见其他交警。7月15号下午4点15左右,又是他们在兰溪路口高速桥下查车处罚。其相关领导是否知情?默认该违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辅警单独上路执法查车,开单罚款,属于严重违规违法违纪行为。请求相关公安督察部门核实并严肃处理,
1 立即撤销本次辅警违规开具的处罚决定
2 对涉事辅警做出严肃处理,并告知处理结果
3 对其他相关人员违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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