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对象:长沙创课优学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湘江新区麓谷街道延农路65号新长海科技园1栋厂房502-208室
事情经过:该机构销售人员诱导我办理线上培训消费分期,我仅缴纳100元定金,只参与少量课程学习。后续我主动申请解除培训合同并要求退费,商家以合同内自带限制退款、高额扣费的格式条款为由拒绝协商,同时分期合作方持续通过电话、短信对我进行催收,干扰正常生活。
商家存在两处违规行为:
1.违规诱导消费者办理教育培训消费分期;
2.合同中“禁止中途退费”属于免除经营者责任、限制消费者权利的霸王条款,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本人诉求:
1.协调解除我与长沙创课优学的培训服务合同;
2.督促商家全额退还100元定金;并退还已支付的第一期分期付款565元
3.协助注销名下该笔培训分期账单;
4.责令商家及分期合作方停止一切催收骚扰行为;
5.监管部门对该机构违规经营行为开展核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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