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永州市区二部工作人员曾艳君私自签收拒收快件,篡改物流信息,致使消费者无法办理退款
单号:79122806597224
被投诉方:中通快递永州市区二部网点,快递人员曾艳君
事件经过:7月18日快件送达永州零陵工业园兔喜驿站,本人要求拒收。驿站告知规则,所有拒收退回包裹需要暂放48小时,到期之后统一退回网点。7月19日,中通派件员蒋翠仙按规定从驿站取出包裹,物流明确标注取出原因是消费者拒收,驿站与派件员蒋翠仙已完成拒收退回全部流程,该拒收包裹已退回至中通永州市区二部网点后,由网点工作人员曾艳君负责处理退回事宜,其未经本人许可,擅自操作物流系统,将本该原路退回商家的包裹标记为已签收,篡改物流信息。后续我主动致电曾艳君核实情况,对方承认是误操作签收,还声称签收记录可以随意取消,说辞毫无规章制度可言。因为错误的物流记录,我订单无法正常申请退款,产生经济损失。
投诉诉求:
1、中通永州市区二部立即更正错误物流数据,把包裹原路退回商家;
2、中通公司全权负责协调商家为我办理全额退款,承担本次全部经济损失;
3、依规处理违规操作物流信息、随意篡改快件状态的工作人员曾艳君。
证据:订单签收页面截图一张、短信截图一张、通话记录截图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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