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报:攸县人民政府、攸县财政局、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攸县教育局
我们是攸县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的乡村公办教师。现依据攸财发[2014]47号文件规定,乡村教师生活津贴每人每月应补贴117元、106元两个标准。
我们长期扎根乡村教书育人,符合津贴享受条件,但至今还未完全补发到位。
现集体提出诉求:恳请上述四部门依照文件精神,为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教师核算并足额补发乡村生活津贴。
诉求人:攸县2014年9月30日前全体退休乡村教师。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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