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江永县永华国际小区一栋栋业主。本楼栋两台乘客电梯,一台停运长达一个多月,另一台频繁故障,多次出现故障隐患,老人小孩出行极其不便,存在重大特种设备安全风险。
全体业主均足额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以需要业主签字才能动用维修资金为由拒不维修。物业未通过上门、电话、单元公告等方式通知全部业主征求意见,签字登记表仅有三五户签字,绝大多数业主不知情,征集程序不合规,物业就坐在办公室玩手机聊天,没有主动联系过业主。问她是不是不签字不修,他说是的,请问每年交的物业费,维修资金是干什么的,导致出行不便,每次上下楼梯爬楼梯十几楼,每次维修时间长。电梯反复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我说要找相关部门反应问题投诉。她说那你去阿,随便你去,态度十分恶劣。
根据湖南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政策,电梯停运属于危及人身安全紧急险情,符合应急维修通道,无需全体业主签字,可以先行维修,事后补齐公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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