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6年4月8日与该机构签订Python培训合同,总费用100元定金和6100元(未包含利息)支付宝花呗12期分期贷款。因课程质量不佳未达个人标准,本人于6月26日申请退费。经其工作人员核算6月29日反馈,扣除一阶段的2680元和未完成的二阶段2680元费用,以及教材费688元。
本人进行了一阶段的视频观看,二阶段仅观看1/4,且该两阶段费用未按实际支付的6200元折算价(而是按合同原价扣除),本人认为该退费计算方式不公平,是霸王条款。
投诉要点:一、该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含“教育培训”,无办学资质,属于超范围经营;
二、合同第七条约定的退费扣款条款(平台服务费10%、资料费10%、贴息费10%、赠送课程费10%等)属于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应属无效。
诉求:按照实际支付价格扣除已观看部分的费用,退还本人3666.03元,并解除合同,要求该司自查自纠杜绝合同霸王条款再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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