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红网百姓呼声平台、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位领导:
本人实名投诉长沙趣友品驾校,该驾校设置违法霸王格式条款,在未给我提供任何学车培训、未产生任何教学成本的情况下,恶意克扣绝大部分报名费拒绝合理退费,多次协商、12328交通部门、12315市监投诉介入调解后依旧推诿扯皮,维权无门,恳请相关职能部门介入核查、督办处理。
一、事情完整经过
1. 报名缴费情况:2022年我在长沙趣友品驾校报名机动车驾驶证培训,一次性全额缴纳报名费合计4080元,保留完整转账记录、缴费收据作为凭证。
2. 未产生任何培训服务(核心事实):自缴费至今四年时间,我未刷任何理论学时、未到校练过一次车、未预约、未参加科目一及任何科目考试,交管12123平台无任何学时、考试记录,驾校没有产生教练、场地、燃油、耗材等任何教学成本。
3. 退费协商全过程:
因本人即将长期搬迁定居福建,无法继续在长沙完成驾考学习,主动向驾校提出解除培训合同、退还剩余学费。
驾校先是拿出合同内“三年内未完成学业不予退费”条款,直接声称一分钱不退;多次面谈、电话沟通后,对方松口仅同意退还1300元考试费,要无故扣除2780元培训费。
4. 驾校刻意规避文字沟通留痕:全程拒绝微信、线上文字沟通,所有协商只通过电话、线下面谈进行,刻意不留下书面沟通记录,增加消费者取证难度。
5. 行政渠道调解无效:
我先后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热线、12315市场监管热线提交投诉,交通局工作人员回复:仅能居中协调,无强制驾校全额退费的执法权;经主管部门介入调解后,驾校依旧坚持只退1300元,拒不做出合理退让,调解彻底失败。
二、驾校多处违规违法问题
1. 合同条款属于法律禁止的霸王条款,无效。
驾校合同“三年未完成学业不予退费”,单方面免除自身培训服务义务、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解除合同、退款的合法权利。依据《民法典》第497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该格式条款应认定为无效,不能作为克扣学费依据。
2. 未提供任何培训服务,却大额扣费完全不合理。
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驾培实行学时收费,驾校未开展任何教学服务,无任何实际支出,仅可扣除少量建档工本费,无权扣除数千元高额费用。驾校直接扣除近70%学费,扣费标准无任何物价、行业规范支撑,严重侵犯消费者财产权益。
3. 刻意规避线上文字沟通,阻碍消费者固定维权证据,经营行为不规范。
4. 主管部门协调后拒不配合整改,漠视行政调解结果。
三、对监管部门的诉求(两点)
1. 责令长沙趣友品驾校依法与我结算费用,全额退还报名费4080元;若驾校主张存在少量建档成本,需出示正规收费票据、行业收费标准佐证,否则不得随意扣费。
2. 请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驾培监管科室对该驾校违规设置无效霸王退费条款、恶意克扣学员学费的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核查,对驾校违规行为依法责令整改、行业通报,规范长沙驾培行业退费规则,避免更多市民遭遇同类维权难题。
补充说明
本人所有证据完整留存:报名费转账记录、缴费收据、与驾校沟通录音、交管12123无学时截图、12328/12315投诉记录,相关材料可随时提交职能部门核验。
本人联系方式:1868479XXXX
投诉人:陈董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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