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
您好!
我是中战投资公司玛丽莱珠宝集资诈骗案的受害人,已于 2023 年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案,2023年至今一直未收到受案回执,至今也未收到法院或公安机关关于我是否被列为受害人、损失金额是否已被记录的任何官方答复。
获悉贵院已于2026年4月对刘必安等十六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二审维持原判且判决已生效。根据官方通报,办案机关已依法追缴部分现金、不动产、机动车、公司股权等资产。现判决已生效,但关于受害人身份确认、损失核实以及后续资产处置清退的具体安排,我及身边众多受害人均未收到任何通知,也无从咨询。
为此,恳请贵院予以明确答复:
如何查询我是否已被列为本案受害人,以及我的损失情况是否已被记录?判决生效后,已追缴资产的处置工作何时启动?将按照什么程序、通过什么渠道,向集资参与人按比例统一清退返还?若本人未被记录,后续应通过什么途径补充申报损失,需提供哪些材料?
盼复。感谢您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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