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政府给每个扶贫户补助2000元,当时杨市镇人民政府建议扶贫户将这笔钱投入当地企业回春堂,与回春堂签订期限为5年的合同,扶贫户每年可获得分红,合同至2024年年底到期。但到期后扶贫户未收到任何款项,经沟通,杨市镇人民政府回复:回春堂分期给每人发放500元,第一批资金将于2025年2月底发放至贫困户账户。为何一年多过去了,贫困户依旧未收到任何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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