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购买的平安车险(商业险),今年1月底在道路上正常行驶时与拖拉机发生碰撞事故,交警判定对方主责。我车辆的大致损失情况为前脸一套部件损坏,外加两根前纵梁明显形变。事故发生后,我一直主动与我的保险公司沟通损失认定事宜,并明确要求尽快启动代位追偿流程。保险公司拿出一份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定损方案与我协商赔偿金额,多次协商未果后,我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出具车辆损失确认书,保险公司拒不提供。我不得已向监管部门投诉,明确要求保险公司依法依规提供车辆损失确认书,并尽快履行代位追偿义务。保险公司电话回复我,既无法提供车辆损失确认书,也无法启动代位追偿程序,还建议我去法院起诉事故对方。我已多次向监管部门投诉该保险公司,直至今日也没有任何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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