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开福区住建局核查迎宾大厦业委会违规筹备业主大会问题
长沙市开福区
网友grae0f1
2026-07-21 14:00:51

近日,迎宾大厦第二届业委会先后发布7月3日《公告》及7月20日《补充公告》,拟于7月30日召开业主大会,其核心内容是将一楼大堂及门前广场低价租给"塬润公司"做酒店,对商户门前区域收费,并在一楼大堂西南角"重新打井"加装专用电梯供酒店经营使用。我们发现多处严重违规,且加建电梯涉改变主体结构、存安全隐患,恳请住建部门介入叫停。

一、核心违规事实

1、会议召集程序"嵌套造假",7月30日会议违法

业委会采用“新瓶装旧酒”的手法规避法律:7月3日公告的会议时间为7月20日,勉强踩线;但7月20日发布的《补充公告》实质性变更了议题(新增40元/天收费标准、细化酒店租赁方案),并将表决时间延至7月30日。

致命硬伤在于:​ 针对7月20日《补充公告》的新增实质性议题,从公告发布(7月20日)到表决日(7月30日)仅10天,严重违反《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第39条“提前15日公告”的强制性规定。业委会企图以7月3日的“旧公告”掩盖7月20日“新议题”未履行法定公示期的非法事实,属于典型的程序造假。

2、涉嫌低价处置业主共有资产,存在利益输送

7月3日公告披露,业委会拟将一楼大堂西南角(电梯井)及25㎡黄金展位租给“塬润公司”,年租金仅4.2万元,且对方“投资几十万元装修”。

利益失衡分析:​ 迎宾路属开福区核心地段,一楼大堂及独立电梯使用权价值巨大。按同地段商业租金测算,该区域市场年租金应在15-20万元以上。4.2万元的定价不及市场价三成,甚至不足以覆盖基础维护成本。业委会为何急于签署如此显失公平的“贱租”协议?背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请住建部门重点核查。

3、"新业主"说法混淆视听,掩盖"改变规划"本质

公告称塬润公司为“2、3、4楼新业主”,以此为由加装电梯。此说法混淆视听:

2、3、4楼即便为其专有产权,亦无权侵占一楼大堂(全体业主共有部分)建设专有电梯;

核心违法点:​ 有证据表明大堂西南角原无电梯井,现需“破土动工”新建井道,此举属于对建筑物主体结构的重大改动,且改变了大堂的公共通行用途为商业经营用途。

4. 加装电梯"重新打井"改变房屋结构,存重大安全隐患,且专供酒店经营属改变共有部分用途

这是本次投诉最紧迫的安全事项,必须单列:

(1) 原无井道,现要"重新打井"——属既有建筑加建+结构改动,非"改原有井道"可比

经核对原竣工图/一层平面图,一楼大堂西南角原无电梯井。现方案要从1F楼板开洞、贯穿2F/3F楼板至4F,现做井道、现打基础——这意味着:

要切断/扰动大堂西南角可能涉及的承重构件(柱/剪力墙/梁);

井道若独立钢架,则自重及运行震动传导至大堂屋面/基础;

电梯运行对2F/3F/4F(尤其井道相邻户)的噪音、震动影响。

目前7.20补充公告仅提"安全评估"二字,"安全评估"≠"结构安全鉴定+施工图审查",两件事。附件一是否含结构鉴定报告?出图单位资质?业主未见。请住建口核查。

这不仅是《民法典》278条规定的业主共同决定事项,更涉及规划变更、结构安全及消防验收,绝非一句“新业主需求”可以豁免。

(3) 专供酒店客人使用 = 共有部位排他租给商用,且用于经营

公告写明该电梯"专供二楼、三楼、四楼酒店客人使用"——即:

全体业主摊的大堂结构风险,收益却归塬润/天塬酒店;

"公共大堂+共用井道"变"酒店专用设施",属《民法典》278条"改变共有部分用途";

且用于经营(酒店客人进出),不是业主自用,278条门槛更高。

(4) 直接利害关系人未征询

大堂上方F业主、一楼商户,是打井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噪音、震动、结构、大堂通行被酒店客人占用),应专项征询,不得以"多数决"覆盖。

⚠️ 综上:加建电梯这件事,规划端(是否变更)、建工端(结构/施工许可)、特检端(电梯安装)、消防端(井道防火分区)四道关。业委会企图用7.30一票把"既成事实"坐实,是拿整栋业主的结构安全赌酒店那点租金。

5. 停车收费规划未批却强行推进

议题2拟收一楼商铺门前"公共停车坪"。但调取的规划总平及竣工图,**该区域从未标为停车位**;分户图"公共停车坪"仅为测绘院权属+现状注记,≠规划许可。业委会拿分户图注记当规划批文,偷换概念;

二、我们的严正诉求

1、立即叫停7月30日违规会议:7月20日补充公告发布至7月30日仅10天,程序严重违法,请住建部门责令业委会立即停止会议筹备,补足15日公示期。

2、核查低价出租合同:请住建部门调取业委会与塬润公司的租赁合同草案,核查4.2万元/年租金的定价依据,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显失公平条款。

3、核查关联主体:核实塬润科技与天天塬元科技(疑似酒店运营方)及业委会成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防止"左手倒右手"。

4、加建电梯立即暂停核查:请住建(口先行介入,核查大堂加建电梯是否已完成结构安全鉴定、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特检告知;在四项手续齐备前,禁止业委会推进7.30相关表决及后续施工。

5、公示核心信息:立即公示《物业服务合同》补充协议(停车收益分配)、电梯加装施工图纸及安全评估报告、大堂装修投入的具体构成。

5、专项征询商户及直接利害关系人意见:一楼大堂及门前广场的改动、加建电梯直接影响商户相邻业主生存/居住权益,必须对同排商铺及井道相邻户专项征询,不得以住宅业主的"多数决"剥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一楼业主及经营商户

附:

1、7月3日业委会公告(含4.2万租金、新业主、大堂装修等关键信息)

2、7月20日补充公告照片(含10天公示期硬伤、加建电梯内容)

3、原竣工图示

请开福区住建局 谢俊灿局长关注此事。

近日,迎宾大厦第二届业委会先后发布7月3日《公告》及7月20日《补充公告》,拟于7月30日召开业主大会,其核心内容是将一楼大堂及门前广场低价租给"塬润公司"做酒店,对商户门前区域收费,并在一楼大堂西南角"重新打井"加装专用电梯供酒店经营使用。我们发现多处严重违规,且加建电梯涉改变主体结构、存安全隐患,恳请住建部门介入叫停。

一、核心违规事实

1、会议召集程序"嵌套造假",7月30日会议违法

业委会采用“新瓶装旧酒”的手法规避法律:7月3日公告的会议时间为7月20日,勉强踩线;但7月20日发布的《补充公告》实质性变更了议题(新增40元/天收费标准、细化酒店租赁方案),并将表决时间延至7月30日。

致命硬伤在于:​ 针对7月20日《补充公告》的新增实质性议题,从公告发布(7月20日)到表决日(7月30日)仅10天,严重违反《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第39条“提前15日公告”的强制性规定。业委会企图以7月3日的“旧公告”掩盖7月20日“新议题”未履行法定公示期的非法事实,属于典型的程序造假。

2、涉嫌低价处置业主共有资产,存在利益输送

7月3日公告披露,业委会拟将一楼大堂西南角(电梯井)及25㎡黄金展位租给“塬润公司”,年租金仅4.2万元,且对方“投资几十万元装修”。

利益失衡分析:​ 迎宾路属开福区核心地段,一楼大堂及独立电梯使用权价值巨大。按同地段商业租金测算,该区域市场年租金应在15-20万元以上。4.2万元的定价不及市场价三成,甚至不足以覆盖基础维护成本。业委会为何急于签署如此显失公平的“贱租”协议?背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请住建部门重点核查。

3、"新业主"说法混淆视听,掩盖"改变规划"本质

公告称塬润公司为“2、3、4楼新业主”,以此为由加装电梯。此说法混淆视听:

2、3、4楼即便为其专有产权,亦无权侵占一楼大堂(全体业主共有部分)建设专有电梯;

核心违法点:​ 有证据表明大堂西南角原无电梯井,现需“破土动工”新建井道,此举属于对建筑物主体结构的重大改动,且改变了大堂的公共通行用途为商业经营用途。

4. 加装电梯"重新打井"改变房屋结构,存重大安全隐患,且专供酒店经营属改变共有部分用途

这是本次投诉最紧迫的安全事项,必须单列:

(1) 原无井道,现要"重新打井"——属既有建筑加建+结构改动,非"改原有井道"可比

经核对原竣工图/一层平面图,一楼大堂西南角原无电梯井。现方案要从1F楼板开洞、贯穿2F/3F楼板至4F,现做井道、现打基础——这意味着:

要切断/扰动大堂西南角可能涉及的承重构件(柱/剪力墙/梁);

井道若独立钢架,则自重及运行震动传导至大堂屋面/基础;

电梯运行对2F/3F/4F(尤其井道相邻户)的噪音、震动影响。

目前7.20补充公告仅提"安全评估"二字,"安全评估"≠"结构安全鉴定+施工图审查",两件事。附件一是否含结构鉴定报告?出图单位资质?业主未见。请住建口核查。

这不仅是《民法典》278条规定的业主共同决定事项,更涉及规划变更、结构安全及消防验收,绝非一句“新业主需求”可以豁免。

(3) 专供酒店客人使用 = 共有部位排他租给商用,且用于经营

公告写明该电梯"专供二楼、三楼、四楼酒店客人使用"——即:

全体业主摊的大堂结构风险,收益却归塬润/天塬酒店;

"公共大堂+共用井道"变"酒店专用设施",属《民法典》278条"改变共有部分用途";

且用于经营(酒店客人进出),不是业主自用,278条门槛更高。

(4) 直接利害关系人未征询

大堂上方F业主、一楼商户,是打井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噪音、震动、结构、大堂通行被酒店客人占用),应专项征询,不得以"多数决"覆盖。

⚠️ 综上:加建电梯这件事,规划端(是否变更)、建工端(结构/施工许可)、特检端(电梯安装)、消防端(井道防火分区)四道关。业委会企图用7.30一票把"既成事实"坐实,是拿整栋业主的结构安全赌酒店那点租金。

5. 停车收费规划未批却强行推进

议题2拟收一楼商铺门前"公共停车坪"。但调取的规划总平及竣工图,**该区域从未标为停车位**;分户图"公共停车坪"仅为测绘院权属+现状注记,≠规划许可。业委会拿分户图注记当规划批文,偷换概念;

二、我们的严正诉求

1、立即叫停7月30日违规会议:7月20日补充公告发布至7月30日仅10天,程序严重违法,请住建部门责令业委会立即停止会议筹备,补足15日公示期。

2、核查低价出租合同:请住建部门调取业委会与塬润公司的租赁合同草案,核查4.2万元/年租金的定价依据,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显失公平条款。

3、核查关联主体:核实塬润科技与天天塬元科技(疑似酒店运营方)及业委会成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防止"左手倒右手"。

4、加建电梯立即暂停核查:请住建(口先行介入,核查大堂加建电梯是否已完成结构安全鉴定、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特检告知;在四项手续齐备前,禁止业委会推进7.30相关表决及后续施工。

5、公示核心信息:立即公示《物业服务合同》补充协议(停车收益分配)、电梯加装施工图纸及安全评估报告、大堂装修投入的具体构成。

5、专项征询商户及直接利害关系人意见:一楼大堂及门前广场的改动、加建电梯直接影响商户相邻业主生存/居住权益,必须对同排商铺及井道相邻户专项征询,不得以住宅业主的"多数决"剥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一楼业主及经营商户

附:

1、7月3日业委会公告(含4.2万租金、新业主、大堂装修等关键信息)

2、7月20日补充公告照片(含10天公示期硬伤、加建电梯内容)

3、原竣工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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