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通过短视频低价备孕体检广告引流,前往长沙市芙蓉区 长沙长江医院就诊。院方仅依据输卵管堵塞影像,刻意忽略我40岁高龄、甲状腺激素抗体异常、3月份怀孕生化的核心病情,未综合评估生育条件,诱导我在无陪人的情况下做输卵管全麻疏通手术及多项高价理疗。
我前往公立三甲生殖专科复诊,医生明确告知:以我当前甲状腺与年龄情况,输卵管疏通手术现无临床价值,属于不必要治疗,我已留存门诊检查报告。
现诉求:
诊疗产生的全部费用;
1.督促长沙长江医院原路全额退还本人本次不合理的违规行为;
2.属地卫健委核查该院片面诊疗、诱导无指征手术。
3.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其短视频低价引流的虚假宣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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