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家中是近 70 岁老人使用移动宽带,7 月 20 日光猫自然老化断网,维修人员上门称需花 150 元换光猫,缴费后收走旧光猫,当场拒开发票。我们提出退费后,7 月 21 日客服改口称该笔钱是维修费,仅送来一张收据,前后说辞完全矛盾。
光猫属运营商租赁设备,产权归移动,自然老化本应免费更换,故障维修成本已包含在宽带套餐内,不应额外收费。若 150 元是自费购设备,运营商无权回收旧光猫,收费逻辑自相矛盾。现要求移动出具该笔费用官方收费依据,全额退还 150 元,并就误导老人、拒开发票一事给出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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