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本人反映湘潭县万通逸城小区北门公共停车位长期被占用及相关部门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现请求贵厅予以监督核查。
此前,本人多次向湘潭县相关部门反映该问题。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回复称:
“该公共停车位属于小区配套公共设施,其管理责任主体为小区物业服务企业。”
同时,城管部门回复称已采取责令整改、现场清理占道物等措施。
但实际情况是,本人每天经过该地点,现场情况长期没有任何改变,公共停车位仍持续被占用。此前多次收到“已整改”的回复,但整改结果与现场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
目前该问题反映的不仅是停车位占用问题,更涉及:
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依法履行公共区域管理职责;
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物业主管部门,是否有效履行物业行业监管职责;(之前多次该部门回复与事实不符)
相关部门多次回复“已整改”是否真正进行了现场核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
为维护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正常使用,现请求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对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监管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核查;
督促属地主管部门核实万通逸城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长期管理不到位问题;
核查此前“已整改”回复是否与实际整改情况相符;
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避免问题反复发生;
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投诉人反馈。
本人愿意提供此前投诉记录、部门回复截图以及现场照片等相关材料,配合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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