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事实情况:本人母亲(肖顺容)74岁,身体状态很差,长期病痛,为购买这套养老房借钱凑齐房款,于2021年5月全款购买邵阳县中环国际小区5栋2103室商品房,购房款已全部付清,有转账记录、购房收据及购房合同为凭,本人已完全履行购房者全部义务。房屋交易完成后,该房屋已于2021年5月完成官方网签,交易真实有效。但开发商长期拖延,至今未为本人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手续(经查开发商在2021年6月28日在农商行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更为严重的是,开发商在房屋已经全款出售、已经网签、房屋权属实际归属于本人的前提下,在2023年7月,在本人完全不知情、未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本人全款购买的房屋私自抵押给银行,办理了抵押登记。因房产证一直未办理,本人于2025年4月向营销部咨询才得知房子被抵押。因开发商违规抵押、未备案的双重违法行为,导致该房屋权属状态异常,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无法办理房产证。本人多次催促开发商办理解押、备案、办证手续,开发商一直推诿、拖延、拒不整改,严重侵害本人合法财产权益。
相关单位未尽核查义务,纵容开发商违规抵押 涉案房屋 2021 年 5 月已完成网签,住建、不动产系统存有公开交易记录。办理抵押业务时,银行未履行审慎核查义务,未核验涉案房屋销售、网签状态即同意抵押;不动产登记部门未对房屋已出售网签信息予以甄别(不能以信息不互通为由)违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间接导致本人房屋长期无法办证,侵害购房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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