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小区地下车库产权车位业主现联名反映以下严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问题:
一、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地下车库交由第三方运营
开发商在未召开业主大会、未征得业主同意、未依法公示的情况下,单方面将小区地下车库的管理权移交给了第三方运营公司。该行为涉嫌违反《民法典》及《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关于物业管理区域统一管理的规定,导致地下车库长期处于无人有效管理的混乱状态。
二、第三方运营公司违规收费,侵吞业主私有车位收益
因车库管理混乱,已出售的产权车位长期被其他车辆占用。业主多次向第三方运营公司及物业反映,均未得到解决。经了解,违停车主已将停车费用支付给了第三方运营公司。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产权车位所有权人对车位享有收益权,第三方运营公司在无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擅自收取本应属于产权人的车位占用费,已构成不当得利。
三、物业公司未尽管理职责
小区物业对第三方违规运营、业主私有车位被长期占用等问题疏于管理,未履行应尽的管理义务,未有效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集体诉求:
1. 恳请主管部门依法核查开发商将地下车库交由第三方运营的合法性,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
2. 责令第三方运营公司公示地下车库收费记录,并将占用产权车位的全部收益返还给相关业主;
3. 责令物业公司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保障业主私有车位正常使用;
4. 如上述行为已构成违法违规,恳请主管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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