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1:摊贩长期占用路边机动车停车位,在主干道旁的人行道经营,该区域并非城管划定的正规自产自销疏导点。摊贩占用车位、占道经营的行为阻碍车辆、行人通行,违反道路管理相关法规。
事实2:现场有多户摊贩每日固定在此经营,并非临时售卖的农户,他们因利益纠纷经常吵架甚至大打出手,冲突情况较为严重。
诉求1:请书面明确告知我县官方划定的所有自产自销摊位的准确位置、经营范围、经营时段,同时出具证明说明该路段不属于合规摆摊区域;
诉求2:请立即清理营江路190-196号门面前摩托车位、人行道上的商户摊位,恢复人行道的正常通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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