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桂阳县相关部门主持公道
郴州市桂阳县
网友p39tij1
2026-07-20 23:02:54

望桂阳县相关部门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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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危房改造施工中因触碰老化公共电线导致电击伤害,损害赔偿责任应由谁承担,以及如何认定各方过错。

法律依据上,触电人身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损害由多个原因造成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认定责任主体时,首先需明确事发电线的产权归属与维护义务方。属于公共区域的电力设施,通常由电力公司或物业单位负责维护;供电企业收取农网维护费的,应承担相应维护责任和风险义务。若线路长期未维护导致老化漏电,产权人或管理人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您作为施工人,若对现场安全风险未尽到合理的注意和防范义务,也可能被认定存在一定过错,相应减轻对方的赔偿责任。

证据准备方面,应重点固定:①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及医疗费票据;②现场照片、证人证言,证明事发时电线状态及漏电情况;③向供电公司或有关部门反映问题的记录(如有),佐证线路长期未维护的事实;④身份证明及危房改造相关材料。

救济途径上,可先与电力设施产权人或管理方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诉讼,主张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若经鉴定构成伤残,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具体金额根据伤残等级、当地人均收入标准及您的年龄等因素计算。

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2026-07-21 15: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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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p39tij1
楼上的律师你好!首先感谢你的评论,谢谢!
2026-07-22 00: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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