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株洲渌口区龙潭镇洪塘村干部失信问题未得到妥善处置
株洲市渌口区
网友xm3912f
2026-07-20 21:30:41

关于株洲市渌口区龙潭镇洪塘村 赖皮村干部 匡喜的实名举报材料

举报人:张志伟

被举报人:匡喜,株洲市渌口区龙潭镇洪塘村现任村干部、党员

被反映相关人员:匡铁桥(匡喜父亲)、洪塘村村主任 颜志勇、龙潭镇人民政府纪检干部陈某某

一、事实经过

本人与匡铁桥(匡喜父亲)相识近7年,2019年起二人共同在湖南怀化项目务工。2023年3月至2025年1月期间,匡铁桥以家庭生活困难为由,先后9次向我借款,累计金额共计人民币53500元,双方未约定利息,相关借款事实有完整转账记录、后续催收的通话录音及视频佐证。

2026年6月29日,我因家中急需用钱,正式向匡铁桥提出返还全部借款的要求。匡铁桥先后以“本人不会操作电子银行,需等儿子匡喜儿媳妇何纯回家后帮忙转账”“这笔钱我没使用,拿给儿子匡喜搞饭店装修去了,前后花了40多万,现在手里没钱”等理由拖延还款,直至7月10日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匡喜与匡铁桥长期共同居住生活,二人存在大量共同生活开支,案涉借款实际用于匡喜的饭店装修等家庭共同支出,该借款与匡喜存在直接关联。

7月13日、7月20日,我多次联系匡铁桥催促还款时,匡喜主动通过微信文字、语音直接联系我,明确作出“不存在借款”“没有欠你的钱”的不实表述,全程推诿扯皮、态度恶劣。至此我才明确,此前半个多月匡铁桥的拖延行为,实际是父子二人串通“演双簧”,由匡铁桥假意答应还款稳住我,背后由匡喜出谋划策,意图利用我非本地人的身份逃避债务。

后续我从匡铁桥本人处核实确认,匡喜系株洲市渌口区龙潭镇洪塘村的现任村干部,同时是一名党员。我随即先后联系洪塘村村主任颜志勇、龙潭镇人民政府纪检干部陈某某,如实反映匡喜作为本村党员干部(有录音、文字记录),公然否认家属借款事实、伙同家属逃避债务的问题,该失信行为在当地村民中极易造成恶劣示范效应,拖慢基层矛盾化解效率,完全不符合乡村振兴工作中要求。但洪塘村村主任颜志勇仅以文字回复“好的”,未开展任何后续核实处置工作;龙潭镇纪检干部陈某某仅口头答复“对匡喜进行口头批评教育,举报不予受理”,未按规定履行完整的信访受理、核查反馈流程。

我就匡喜作为党员、村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向组织部门正式实名举报。

二、相关疑问

(一)匡喜作为一名党员,公然否认家属真实借款事实、伙同家属逃避债务,其在品行纪律方面是否符合标准?

(二)村级村干部考察明确覆盖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实绩、作风纪律、廉洁自律五大核心维度,其中道德品行重点核查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表现,廉洁自律明确要求杜绝失信失范行为。匡喜作为洪塘村的村干部,其在道德品行、廉洁自律方面是否符合村干部的任职要求?

(三)洪塘村村主任颜志勇、龙潭镇人民政府纪检干部陈某某面对群众实名反映的问题,仅作敷衍性回复、未按规定启动正式核查程序,该处置方式是否符合基层信访举报的规范流程要求?

三、具体诉求

(一)恳请组织部门立足匡喜党员、洪塘村村干部的双重身份,针对其在债务纠纷中矢口否认客观事实、面对组织核查配合度低的不当言行,依规对其开展党内批评教育,督促其正视问题、纠正错误,主动配合化解相关矛盾。

(二)匡喜作为基层党员干部,伙同家属长期逃避债务、面对债权人态度恶劣,该行为严重违背要求,恳请组织部门依规对其相关不当行为启动正式核查,视情节作出严肃处理。

(三)恳请组织部门督促匡喜在合理期限内主动对接我协商还款事宜,对此前作出的不实表述向我澄清说明,同时将本次举报的完整处置流程、最终处理结果按规定向我本人正式反馈,形成问题处置的完整闭环。

举报人签字:张志伟

举报日期: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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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委网信办
2026-07-22 08: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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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ciq5no3
该起诉就去起诉
2026-07-21 22: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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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m5q21kz
渌口区的干部管理工作如此霸道,怕是贿赂得到的村干部!
2026-07-22 12: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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