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就长沙中交瑞启芙蓉楼盘销售流程违规问题,提交消费维权,具体事实如下:
1. 根据7月15日住建局出具的《调解协议书》载明的付款时序:我于5月27日支付定金5万元、5月28日支付首付19万元、6月14日付清剩余房款81万元,累计已支付房款105万元。
开发商是在我全额付清房款之后,才安排我补签房屋不利因素告知书,属于严重颠倒商品房正常销售流程,将风险告知义务后置,不符合商品房销售规范要求。后续我了解到楼栋旁存在大型建材仓储市场,存在长期粉尘环境,便暂停了剩余50万元公积金贷款的办理。
我购房的核心需求是健康自住,同时兼顾房产长期使用价值与未来转手流通性。该粉尘环境会持续加重我本身的顽固性支气管炎,影响日常居住使用,大幅降低房屋长期使用价值。销售人员在看房及缴款阶段,未单独向我专项提示该周边环境情况,仅做了售楼处公共区域公示。7月15日住建局组织线下调解现场中,陪同看房的中介可佐证,客户因有顽固性支气管炎,对环境有要求,销售人员全程售前未带看沙盘,未引导看不利因素告知。
2. 购房合同名义登记人为我女儿,但全程选房、出资、购房决策、后续维权对接均由我本人办理,我是这套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与后续实际居住使用人。
3. 在住建局组织的调解过程中,我的核心诉求为退房退款。但开发商仅提出赠送一年物业费作为补偿方案,和本次流程违规给我造成的实际权益损失差距较大,未针对销售流程倒置问题给出合理解决办法。且本次出具的调解协议书,未录入中介现场佐证的相关内容,无法完整还原事情经过,因此我未在协议上签字,双方并未达成调解共识。
4、此前我已经通过12345、12315、平台反映过该问题,前期回复仅罗列了预售许可、资金监管等表层流程,未针对开发商购房交易流程违规、风险告知后置的核心问题开展核查处置。恳请依照商品房销售管理相关规定介入调查,督促开发商正视本次销售流程倒置、风险告知后置的违规问题。我的首要诉求是全额退房退款;倘若开发商因内部流程等原因难以办理退房手续,我也愿意理性协商折中方案,申请对这套房屋成交总价进行合理下调,用来弥补因流程违规、居住环境受限给我造成的权益与健康使用损失,恳请领导居中协调,妥善解决本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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