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1997年湖南省湘潭市乡镇企业与湖南省技工学校联合开办《电算财会》专业指标生,1997年9月20日,经湖南省技工学校招生统考合格,我以电算财会专业身份入学湘潭市第二技工学校。1999年毕业分配至湘乡市东山办事处工作,因湘潭市乡镇企业经济委员会与学校从未向我出示文件原件,也未告知会安置我就业的核心内容,且1997年的湘潭市乡镇企业经济委员会【潭乡镇企教(1997)9号】文件、1997年的湖南省新生登记表(经街道、学校等党组织意见-湘乡市东山街道办事处乡镇企业办公室盖章)、1999年的湖南省劳动厅制经湘潭市劳动局及湘潭市第二技工学校联合完成签章的毕业生分配工作《报到证》全部被封存至个人档案,不能打开,伦为死档,因不清楚被分配工作内容,我无从主张权益,此事被迫搁置。为切实核实自身政策安置落实权益,依法向贵单位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1. 申请公开湘潭市经济委员会(原湘潭市乡镇企业经济委员会)【潭乡镇企教(1997)9号】文件全文、该文件配套实施细则、政策解读及相关配套执行文件;
2. 申请公开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湘潭市劳动局)按照湖南省劳动厅湘劳人培(1999)167号技工学校毕业生分配计划历年来针对乡镇企业局、各乡镇企业办、有关企业人员的全部安置政策、安置实施方案、岗位设置及人员安置结果公示等全部相关政务信息;
3. 申请公开湘乡市东山办事处乡镇企业办公室1997年(前后三年)按照湘潭市经济委员与有关院校联合开办《电算财会》、《水泥化验与分析》、《工业与民用建筑》、《市场营销》等四个专业指标生【潭乡镇企教(1997)9号】文件的入学登记名单及1999年(前后三年)安置指标生的专项政策、岗位招录计划、实施细则及执行情况(如有)。
申请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等相关规定,本人申请公开的上述信息,与本人切身安置权益、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直接相关,属于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公开的政务信息。本人需通过查阅上述完整文件,精准核实乡镇企业指标名额人员安置政策具体条款、安置途径及兜底保障措施,依法依规主张自身合理安置诉求,妥善解决个人及家庭生计、历史遗留工作落实难题。
申请公开的方式:
恳请贵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通过书面纸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将上述申请公开信息邮寄至本人指定通讯地址;或准许本人前往贵单位政务公开窗口,现场查阅、复印相关文件材料。
特此申请,望贵单位依法予以受理,并及时书面回复办理结果。
此致
湘潭市人民政府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乡市东山办事处
申请日期:2026年 7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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