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潇浦镇葫芦井小区旁建筑间距不足,影响采光存在消防隐患
永州市江永县
网友0412own
2026-07-20 17:07:13

尊敬的各部门领导:

您好!现向领导如实汇报本人近期遇到的居住环境问题,恳请领导予以帮助。

本人居住于江永县潇浦镇永明东路路段葫芦井小区(烟草局对面)居民房。后面的楼栋房屋(大概在二二年停建、不知道有没有经过审批办规划许可证)与我家住宅外墙间距不足2米,紧贴我家两间卧室窗户位置以及厨房修建,导致这些地方常年见不到阳光,墙体、家具经常发霉,已严重影响我家正常居住与家人健康。(家中常备桶装的84消毒液和酒精,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才会到网上求助。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三四年了,家人健康受损,床也发霉了,床头跟床头墙壁全是霉菌。家具频繁发霉丢到垃圾站不敢用,墙体每年都要维护)

后面楼栋存在多处违规及安全隐患,具体情况如下:

一、严重不符合国家消防规范

根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县城多层民用建筑之间最低防火间距不得低于6米。目前两楼间距不足2米,完全不满足消防要求,一旦发生火情,无法扑救、无法逃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二、严重侵害居民采光、通风、排水等合法相邻权益

邻居新建楼房紧贴我家窗户,导致房屋采光几乎完全被遮挡、室内通风闭塞、墙体长期受潮返潮。同时高楼雨水全部集中夹缝区域,极易造成墙体渗水、房屋受损,严重影响日常生活与居住质量。

三、涉嫌违反县城城镇建设规划要求

县城规划区内建房必须严格执行建筑退让标准,正常外墙退让边界至少2米以上,涉及采光面楼间距要求更高。该建筑紧贴邻房建设,明显不符合城镇规划要求。违反了《民法典》第293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以下所有图片均为白天拍摄,拍墙面的图片是拍灯拍摄的,正常看的话卧室是比较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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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委网信办
2026-07-21 17: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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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0412own
下午已经有人来核实了,政府人员行动非常迅速👍等待后续发展结锅
2026-07-21 18: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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