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单位(开发商):郴州市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005595385577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与拥军路交汇处龙泽福城国际项目1栋3101A区
2、物业服务企业:广东碧桂园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3、住所地:佛山市顺德区北滘碧桂园写字楼西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03591042922W
三、违法事实(先签约、后招标,虚假招投标)
1. 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先行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签订日期:2018年8月9日。
2. 后续才补办、走虚假招投标流程,招标公告发布(2018年8月30日)、开标(2018年9月18日)中标时间(2018年9月19日)均晚于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时间,严重颠倒法定程序。
3. 属于中标确定前私下签订实质性服务合同,典型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先签后招,串通关联利益输送。
4. 案涉住宅小区属于依法必须公开招投标选聘前期物业项目,无政府审批协议选聘手续,不适用豁免条款 。
四、违法法律依据
1. 《招标投标法》第43条:中标人确定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服务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谈判、签订合同
2. 《招标投标法》第46条:必须先发中标通知书→30日内签合同,严禁倒序、先签后招
3. 《招标投标法》第49条: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责令改正,处合同金额5‰—10‰罚款
4. 《物业管理条例》第24条:住宅前期物业必须招投标选聘,未经批准不得协议选聘
5. 《民法典》第153条: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案涉前期物业合同依法无效
6. 司法解释:必须招标项目先签合同后招标,直接认定中标无效、物业服务合同全部无效
五、举报诉求
1. 请求贵单位依法立案查处开发商、物业公司先签合同后招标、违法规避招投标违法行为;
2. 依法认定本次前期物业中标结果无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始无效;
3. 责令违规物业限期清退出场,开发商重新依法合规公开招投标选聘物业;
4. 追缴违法所得、退还违规物业费,处罚相关单位及责任人;
5. 将查处结果书面答复举报人、小区公示,全程留存档案备查。
恳请各个单位秉公履职,切实维护普通业主的合法权益,整治小区物业服务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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