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本人是长沙市岳麓区麓谷街道园艺小区3栋4单元107业主,现就本小区物业违规限制业主车辆通行一事投诉反映:
第一件事:今年以来小区物业以我未缴纳物业费为由,安排保安降下道闸,禁止我的车辆驶出小区,强行限制我正常出行。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物业公司无权以物业费纠纷为筹码,扣押、限制业主进出小区,物业费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物业此举属于侵权行为。
此前我已通过12345市民热线、我的长沙APP提交投诉,工作人员反馈物业手续齐全,仅能做道德劝导,无执法权无法强制物业整改。但本小区其他业主出现同类拦车投诉后,均已协调完成车牌录入。我现要求立刻把我的车牌录入系统,保障车辆自由出入,马上停止拦车侵权行为。
第二件事:物业长期严重不作为,不公平对待业主行为,完全没履行服务义务,这是我暂未缴费的核心原因。
1、房屋质量与维保没人管理:我家住一楼,小区架空层设计不合理,常年返潮,屋内墙面大面积发霉,没人上门检修、处理,物业拒不履行房屋养护职责;小区消防不到位,25年10月,3栋业主家起火,消防车辆进不来,耽误救援时间,导致该业主家家具电器和墙面均被烧毁。
2、安保完全失效:我家先后两台电动车在小区被盗,报警备案后物业无任何监控调取、巡查整改措施,安保形同虚设,没有尽到人身财产安全保护义务;
3、从未公示物业费收费依据、服务合同、收支明细,收费标准没有官方审批文件。
4、我们小区为60号令拆迁安置小区,同为 60 号令拆迁安置小区,政策执行双重标准,收费不公平。周边所有同批次 60 号令拆迁安置房全部免收物业费,唯独我们小区单独收取物业费,没有任何文件说明差异化收费依据。如果街道、社区要求本小区缴纳物业费,必须统一落实其他安置小区同等拆迁福利,补齐我们全家对应的养老保险,统一安置政策待遇,不能区别对待拆迁群众。
5、社区领导、小区不公平对待,欺善怕恶,我们一家老实人,从来没有和物业、社区领导有纠纷,闹事,所以很多事情得不到妥善处理,反之小区一些和社区发生纠纷的业主实实在在得到好处。
事件1:小区多名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车辆录入车牌,可正常进出。我们家是安置小区分配的房子,哪怕其他非安置业主,买的园艺小区房子,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也录入车牌,可以车辆正常进出,为什么我们忍气吞声,屡屡欺负我们平头老百姓。
事件2:小区门前我家老人开垦菜地,其他住户菜地被清理后社区均发放青苗补偿,唯独我妈妈被社区电话骗到居委会,直接安排挖机铲除菜地,全程没有沟通、一分补偿未发放,同等情况不同处理,社区办事不公。
6、小区给出的需要缴纳物业费的理由是我们这边是非农户口,所以需要缴纳物业费,为什么拆迁时未写明安置后会有物业费收费不同的问题?为什么我们周边众多小区(同样安置小区且是非农户口安置的小区均不需要缴纳物业费)我父亲是非农户口没错,这么多年但从未享受任何安置福利:没有安排就业岗位,失业证是自行到居委会办理,多年没有任何拆迁配套补助,我们家并没有得到任何对应安置权益。
请求领导把工单分派街道、社区、住建局物业科帮忙为我们老百姓做主,我的诉求是立即停止物业拦车限制通行行为,录入我的车牌,保证车辆正常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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