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双峰朝阳南小区44栋1单元602室业主,长期在外务工,房屋漏水前尚未入住。
漏水根源为本楼栋楼顶公共防水层多处开裂破损,雨水顺着裂缝流至七楼毛坯房积聚积水后,渗漏到我六楼主卧,致使墙面大面积浸水受潮发霉,石膏线条脱落,室内线路泡水,吊灯灯芯烧坏。
我先后向社区居委会、业委会、民情快办、街道办事处、住保中心等多个部门反映漏水问题,均未得到妥善处理。我分别在5月17日、5月23日两次拨打娄底12345热线,于5月23日申请加急督办。此前我已于5月12日在本平台先后发布过两篇帖子反映漏水相关情况,漏水现场照片、各类佐证材料以及前期相关诉求均附在过往帖子里,本篇不再重复赘述往期反映内容。
本次发帖主要反映物业没有履行四方协商的施工约定,楼顶屋后区域完全未施工,已施工的屋前防水层还出现大量龟背裂纹。
5月25日,12345加急工单派送至住建局,住建局牵头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与我本人召开四方协商会议,确定处置方案:由物业修复我户内因渗水受损的室内装修,对我户对应的楼顶屋前、屋后整片公共屋面涂刷两遍临时防水,同步推进楼顶整体大修申报工作。
后续我通过微信向住建局工作人员咨询楼顶大修的推进进度,询问物业是否跟进落实相关流程。住建局工作人员回复我,已向物业明确本楼栋大修的办理要求:我楼栋共计三个单元,每个单元集齐四位业主签字,整栋楼合计凑齐12位业主签字,便可启动应急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流程,开展楼顶整体大修。
协商方案落地后,物业修复了我户被水浸泡发霉的墙面,更换烧坏的吊灯灯芯,楼顶仅完成屋前区域沥青防水施工。
我长期在外务工无法到场监工,物业仅向我发送屋前区域施工照片,屋后区域完整施工影像资料始终没有发给我。事后致电物业经理核实施工整体情况,对方称楼顶全部防水均已施工完毕。
我对本次防水施工质量存。有质疑,7月13日我返乡后,邀约住建局工作人员一同上楼核验施工质量,现场查实两处和四方协商约定不符的情况:一是四方协商明确要求对我户对应的楼顶屋前屋后整片区域施工防水,结果屋后约定施工区域物业完全没有动工。发现该问题后,我当即恳请住建局工作人员联系物业,完成屋后约定区域的防水施工,物业却以等待楼栋整体大修为由延后施工,称房屋当下暂无渗水。楼顶属于楼栋全体业主公共财产,本次约定为整片防水作业,整片临时防水与楼栋后期整体大修分属两项独立工作,物业不宜用远期大修搁置本次既定临时防水施工。二是已施工的屋前屋面仅涂刷了单层沥青防水,没有遵照四方协商要求涂刷两层,日晒过后该段防水层形成大面积龟背贯通裂纹,屋面渗漏隐患依然存在,物业单方面判定施工合格,我对此存有异议。
关于楼顶大修申报工作,物业早已清楚住建局告知的业主签字征集流程,但长期不够重视,迟迟未落地执行业主签字征集相关工作,楼顶大修申报工作推进缓慢。
物业后续提出先排查楼栋整体隐患,再由业委会对接城建投申报大修项目。物业既然提出整栋楼隐患排查方案,就应尽快落实到位。可截至发帖当日,物业既未公示整栋楼隐患排查计划、排查记录,也未提交对接城建投的申报材料,城建投是否承接大修项目尚不明确,项目申报及动工时间遥遥无期。
当前正值旱季少雨,房屋暂时无渗水现象,但屋前防水层裂纹密布,屋后屋面无任何防水措施。待到雨季降雨增多,屋面极易再次渗水。屋内线路此前受过积水浸泡,再次渗水极易产生用电安全隐患,不能凭借短期无渗漏的现状,漠视屋面现存防水隐患。
诉求
1. 恳请平台协助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安排专业防水人员上门检测,出具书面鉴定报告,判定现有单层防水层是否达到四方协商约定的整片临时防水施工标准。
2. 若检测判定防水层施工达不到四方协商约定标准、施工不合格,恳请平台协助住保中心责令物业铲除原有防水层,严格按照两遍施工工序重做屋前整片防水,同步完成屋后整片防水施工,并出具正规施工质保,物业不得借远期大修拖延工期;若检测防水层合格,同样必须完成屋后整片防水施工,消除渗漏隐患。
3. 恳请平台协助住建局共同督促物业履职,尽快完成整栋楼隐患排查工作,排查结束后即刻牵头组织业主签字征集,依规申报应急专项维修资金实施楼顶整体大修,同步对外公示排查结果、施工方案、施工进度与完工时间,从根源解决楼顶渗漏问题,保障全体业主的人身与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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