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高强,我在县里有唯一一幢住房,因为县里污水改造工程从门前经过,大型机械施工造成房屋地基下沉、墙体开裂,部分垮塌已成危房,街道后续派了三车城管、城建人员实地查看后,同意我按特事特办流程重建。可我把房屋拆除后,又不知何故被通知不让继续修建了。如今我家有77岁的老母亲,还有妻女三人,一同住在围堤湖蓄洪垸的鱼池棚内,高温天气下实在难以正常生活。望各位领导看在我是老党员的份上为我主持公道,让我能有一处安身之所!
0
收藏
该留言中包含个人信息或其他不便公开展示的内容,仅留言办理单位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