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株洲市荷塘区新凤凰高级中学2026届学生家长。孩子已通过高职单招正式录取,高三下学期未到校就读,学校对此完全知情并默认,仍正常为孩子办理学籍维护、毕业资格审核、档案转接等手续,未对孩子未到校的行为提出任何异议或处罚。
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单招学生收费退费的相关政策,学校应退还未产生教学服务时段的学费。但学校出具了盖章声明,以“学籍在籍”为由拒不退费,并以扣押毕业证相威胁,其声明中“即使因个人原因请假未到校”的表述,也已直接承认了孩子未到校的事实。
此前我已向株洲市教育局、12345政务平台投诉,均未得到公正处理,地方部门存在包庇学校、推诿不作为的情况。现向省教育厅投诉,请求立案督办,责令学校立即退还未发生服务时段的学费、按规定发放毕业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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