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第九中学高二(下学期高三)违规补课
曾多次拨打湘潭县教育局公开监督电话(0731-57882086、57882581、57882391)均无法接通,故通过《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规定》(湘教发〔2024〕39号)第十二条:"严禁学校擅自调整法定放假和收假时间、组织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或考试。确因设置中考、高考、学考等考点耽误的课时,学校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在学期内节假日或寒暑假按实补足,且不得收取费用。"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第一、二条:严禁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与校外机构联合有偿补课。
高二非毕业年级,不在"三考"组考补课时段范围内,不具备暑期成建制补课的合规前提本渠道反映。
责令湘潭县第九中学立即停止本次暑期违规补课,准高三年级按省厅规定落实暑假休息;
如涉及违规收费(补课费、资料费、考勤押金等),责令全额清退,并按湘教发〔2024〕39号及治理教育乱收费相关文件处置;
建议市局对湘潭县教育局"监督电话长期不通"问题一并核查——湘教发〔2024〕39号第三条明确要求"确保(监督电话)准确、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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