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安局领导:
本人是新桂城小区B3栋住户,现实名投诉本小区B4栋单元出入口空地广场舞长期夜间噪音扰民问题,多次沟通、物业劝阻、110报警劝导后依旧屡教不改,基层处置力度不足,特向贵局反映,请求依法履职。
一、扰民详细情况
1. 活动场地违规:本小区无规划专用休闲广场,跳舞队伍直接占用B4栋单元大门楼下空地开展活动,音箱距离居民窗户不足10米,未达到安全隔音距离,音乐无任何遮挡,关窗也无法隔绝噪音。
2. 固定扰民时段:每日傍晚19:00—21:00持续播放大功率音响,严重侵占居民休息时间。
3. 噪声严重超标:依据《湖南省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居民区昼间窗边噪声限值55分贝,本人多次用分贝软件自测,家中窗边噪音稳定65-75分贝,远超法定标准。
4. 造成严重生活影响:家中有上班族、备考学生、浅眠老人,持续节奏感强的音乐导致无法静心休息、学习,长期失眠、情绪烦躁,身心健康受损。
5. 前期全部维权无效
① 多次主动找到广场舞领队友好协商,要求更换远离楼栋场地,对方不予配合;
② 多次向小区物业书面、微信投诉,物业仅口头劝导,无强制管控手段,人员一走立刻恢复大音量;
③ 多次拨打110报警,民警到场仅口头劝说,未现场分贝检测、未出具书面警告文书,无实质性处罚,治标不治本,扰民反复反弹。
二、正式诉求(恳请公安落实)
1. 安排辖区民警到新桂城小区B4栋现场核查,对广场舞组织者现场分贝检测,固定超标违法证据,对负责人出具书面警告;
2. 对屡劝不改、警告后继续扰民的人员,依法作出200-500元治安罚款;
3. 明确禁止在B4栋单元门口、楼栋楼下空地开展带音响广场舞,要求队伍转移至小区外市政公园;
4. 建立晚间定点巡逻机制,每日19:00-22:00对该小区重点巡查,杜绝噪音反弹;
5. 在平台书面回复本次处置流程、处罚结果、长效管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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