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芦新公路项目(中田社区路段)存在非法占用耕地,违反国家“先补偿、后用地”强制性法规,随意超审批红线损毁承包农田的行为;相关单位、项目部漠视我的合法诉求,连续两日四处奔走维权,无任何工作人员到场协调处置。
一、补偿款未发放至个人账户,施工方即违规强行进场开挖耕地,征地程序不合规。
截至目前,个人未收到任何补偿款项。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补偿资金未足额兑付至群众个人账户前,严禁动工占用耕地,“先补偿、后用地”是法定强制要求,不会因签订协议免除。
施工方在补偿款未发放到个人账户的情况下,擅自开挖、碾压个人的承包耕地,强行推进道路施工,单方面侵占个人的土地使用权,既违反征地协议约定,也属于法定违规占地行为。
二、项目超政府公示征地红线,多占个人耕地,属于非法占用耕地,彻底破坏耕地粮食耕作层。
经实地丈量,芦新公路在本人耕地所处位置的实际施工开挖范围、路面宽度远超审批公示的合法征地红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7条明确规定:超过批准数量占用土地,多占部分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我连续两日主动申请社区、乡镇、施工方、本人四方共同到场,实地复核超占耕地面积、划定合法征地边界,均被施工项目部、相关部门回避拒绝
三、相关部门履职缺位、推诿扯皮,拒不履行耕地监管、矛盾调解法定职责
发现项目未补偿先施工、非法超占个人耕地的问题后,第一时间反映诉求,请求叫停违规施工、对接核实超占耕地范围。但相关工作人员全程消极应付、互相推诿,既不协助与项目部协商沟通,也不将个人的土地被非法侵占、补偿未发放的重大问题上报上级单位,完全未履行保护居民土地权益、调解土地纠纷的职责。
四、芦新公路项目部沟通态度恶劣,言语强硬施压,阻碍本人正常理性维权
我多次前往施工现场,理性提出诉求:暂停向外扩占施工、请求相关部门现场丈量核定非法超占个人耕地面积。但项目负责人拒不正面回应,沟通期间言语强硬、使用刺激性话语施压,难以正常协商沟通;面对制止非法占用耕地的合理主张,采取搪塞、敷衍方式回避沟通,阻碍正常维权。
五、连续两日多方奔波维权,相关责任单位未到场处置,违规施工持续进行
发现项目违法占用个人耕地、违规施工后,连续两日四处奔波维权,无人处理,最终无奈拨打12345热线请求帮助。我只提出立即停工止损、实地丈量核定非法超占耕地面积两项简单诉求,但全程无人到场核查、制止违法占地行为,无任何部门主动对接,基层耕地监管存在缺位。
六、个人诉求、请求
恳请永州市人民政府、东安县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严厉查处芦新公路非法占用个人承包耕地、违规征地违法行为:
1.请求紧急停工止损。
2.请求组织多方责任单位共同到场实地丈量,对比官方征地红线图纸,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正式勘测报告,清晰区分合法征地范围与非法超占个人耕地的具体亩数;
3.恳请追责依法查处项目部非法超占耕地、沟通中言语施压群众两项行为,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处以行政处罚,责令对被损毁的我家耕地耕作层进行复耕修复;若非法超占耕地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请按相关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耕地是人民赖以生存的根本,严守耕地红线、落实先补偿后用地是国家硬性法律要求。芦新公路项目在个人的补偿款未兑付前提下强行占用个人的耕地、肆意超红线损毁农田,叠加基层部门监管缺位、施工方沟通时言语施压阻碍维权,多项违规情形叠加,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威胁区域粮食安全。恳请上级领导正视我的合理合法诉求,从严查处全部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的个人土地权益、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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