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诉主体
充电站地址:新田县书香园驴充充充电站
充电单价:综合电价1.7元/度
投诉事由
新田县本地公共充电桩综合电价高达1.7元/度,该价格远超省内高速服务区充电桩、远超一线城市广州城区公共充电桩价格,违背乡村振兴、新能源下乡惠民政策,存在定价不合理、变相加重县域群众出行负担问题,现正式投诉,请求监管部门核查整改。
事实与理由
1. 价格对比严重失衡,贫困地区电价反超发达城市、高速服务区
本人多次实地充电对比:广东省广州市城区普通公共充电桩低谷0.9-1.3元/度、平峰最高1.5元/度;省内高速服务区平日综合电价1.4-1.6元/度,仅节假日短暂上浮。
我县群众收入水平低、人均可支配收入远低于广州、城市及高速沿线,本地充电桩固定常年1.7元/度,不分峰谷、无惠民低价,贫困地区充电成本反而更高,严重违背公平原则。
2. 贫困县建站享有多重国家补贴,无理由转嫁高额成本给群众
国家持续出台新能源汽车下乡、县域充电基础设施扶持政策,对贫困县充电桩建设、电网改造、场站运维发放专项财政补贴,大幅降低运营商建站、设备、电力扩容成本。
高速、广州商圈充电桩无专项扶贫补贴,场地租金、长途运维、节假日抢修成本远高于我县,却定价更低;本县运营商享受扶贫补贴,反而抬高服务费、拉高综合电价,将建设运营成本全部转嫁给县域低收入群众,补贴红利未惠及本地百姓。
3. 县域群众刚需出行,高价充电阻碍新能源普及,违背惠民初衷
我县农村、乡镇群众大量选购平价新能源汽车代步、务农、务工,多数农户无私人停车位,只能依赖公共充电桩。当前1.7元/度的高价,直接拉高日常出行成本,原本新能源省钱的优势完全消失,变相抑制农村新能源推广,与国家帮扶欠发达地区、降低群众生活成本的政策导向相悖。
4. 本地充电桩利用率低是运营商市场策略导致,不应由消费者买单
运营商因定价过高,车主不愿充电,场站长期闲置,形成“价高没人充、闲置继续涨价”恶性循环。设备折旧、运维成本不能通过单方面抬高电价转嫁给普通消费者,尤其在享受国家扶贫补贴的贫困县域,运营商应当合理让利,设置分时段优惠电价,保障基础民生出行需求。
5. 诉求核心:贫困县充电设施应落实惠民限价,缩小城乡充电成本差距
根据《价格法》《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办法》,充电服务费虽为市场调节价,但经营者定价应当公平合理,兼顾民生、政策导向;针对脱贫县、特级贫困县,各地发改委均倡导充电场站出台惠民低价、峰谷差价。充电站高峰固定1.7元/度,无针对县域居民的惠民政策,定价明显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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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充电价格参差不齐,确实应该对运营商加强管控,规范定价
这个应该跟小区物业反馈,很多都是物业在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