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衡郡高中,我儿子志愿都没有填写他们学校的情况下 他们居然把我儿媳妇的档案扣留让我儿子不能办理本地中职的入学 拨打电话沟通他们也拒绝释放 小县城本人言微人轻 请为我们主持公道!
根据《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湘教发〔2015〕8号,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民办普通高中不得以占用学位、未缴费等理由扣押学生纸质档案与中招系统电子档案。学生自愿放弃普高录取、选择中职就读,提交书面放弃申请后,学校必须无条件办理电子退档、移交档案,拒不办理属于教育违规,教育局可责令整改、追责学校。
但是他们还是拒绝!没人能管理这种人了吗。
0
收藏
该留言中包含个人信息或其他不便公开展示的内容,仅留言办理单位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