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区财产被毁请领导为老百姓追回损失的报告
报告诉求:请林业追回老百姓的合法财产损失
事实与理由:
2024年1月4日,郴州市北湖区保和瑶族乡小埠村5组,刘塘友的财产被毁, 郴州市北湖区林业局出具处罚决定书,郴北林罚决字(2026)第009号,证明刘塘友合法财产被毁。还有林业鉴定意见书,郴森保林鉴定(2026)第2611号,郴森保林鉴定(2025)第2545号,恶意毁坏财产金额:伍万柒仟陆佰肆拾壹元 57,641元,这块是经过林业局鉴定确定是林地.帮老百姓追回损失。特此感谢。
答辩人:刘塘友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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