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94年结婚,有一套93年单位分我的小房子,房产证是98年才办的,写的是我一个人的名字,但是2008年离婚,离婚财产协议明确该房子归我所有,现在因原房产证房号填写错误,需要更改,并且想换领新的不动产权证,请问这种情况必须要近二十年从未有过任何联系的前夫到场签字确认吗,盼回复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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