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张春连,原溆浦县太平村10组村民,现实名反映本村村干部、大江口国土所工作人员违规处置我祖传宅基地一事,事实全部客观真实:
1. 宅基地权属由来:该地块是我祖传祖屋用地,1978年祖屋意外起火完全烧毁;1980年,我因婚嫁,跟随丈夫将户口迁出至园艺场。家中经济条件长期困难,房屋烧毁后无力重建,但该宅基地使用权依法仍归属我本人。
2. 非法买卖经过:在我完全不知情、未签字、未同意的情况下,本村村干部舒孝逢、组长张英甲,联合大江口国土所工作人员张家山(小名三毛),以我户口已经迁出为由,擅自将我的祖屋宅基地对外出售给本村村民张家初,对外售卖价格一万六千元(准确交易金额恳请相关部门入户调查核实)。
3. 钱款分配情况:本次出售宅基地所得一万六千元款项,并未交付宅基地权利人我本人,而是由村干部分配给太平村10组全体村民。全程没有通知我本人、没有征求我的意见、没有任何书面告知,私自处置我的宅基地,属于严重违规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说明
1. 根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即便村民户口迁出,原有祖屋对应的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村委会、组长无权私自对外售卖;
2. 处置村民宅基地,必须征得使用权人书面同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公示,本次交易全程无任何正规流程,属于暗地违规交易;
3. 国土工作人员张家山参与其中,违规配合村干部完成土地流转,涉嫌滥用职权;
4. 售卖土地所得款项侵占我的个人权益,私自分给村民,严重侵害我的合法财产。
我的诉求
1. 恳请溆浦县自然资源局、大江口镇政府、纪委工作人员上门实地核查本次宅基地买卖全部事实,调取交易记录、村组分钱台账;
2. 依法认定舒孝逢、张英甲、张家山、张家初本次宅基地买卖行为无效,归还属于我的祖屋宅基地;
3. 查清16000元土地款分配明细,依法追回属于我的土地处置收益;
4. 对涉事村干部舒孝逢、组长张英甲、国土所工作人员张家山违规违纪行为依规追责,并书面给我反馈完整处理结果。
投诉人电话:1368491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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