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街道三里田村六角坝一区45栋租房,房东姓名段春菊,联系电话158****0581。
湖南居民一档民用电价仅0.588元/度,该房东长期私自加价,第一个月按1.5元/度向我收取电费,第二个月到第四个月按1.3元/度向我收取电费,水费一直按照5元/吨收费。
此前我主动和房东协商,要求按官方电价收费、退还多收差价,房东直接拒绝。我拨打12345政务热线申请调解,工作人员仅能开展协调工作,房东依旧拒不整改。
依据《电力法》《价格法》相关规定,私人转供电私自抬高电价属于明确违法行为。我已留存完整证据:每月电费转账记录、电表读数实拍、国家电网官方电价截图、和房东沟通收费的聊天记录,可上传佐证。
诉求:请发改物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上门核查,核算房东多收取我的全部电费、水费并责令全额退还,规范后续电价按居民标准收取,对房东违法加价行为依法查处。
我的联系电话:198****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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