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58同城看到房源后添加长沙依然居房产微信,事前明确告知仅短期租房。对方约我到天心区景江东方大厦西座2518门店,我再次说明短租一月需求,中介告知短租必须签一年合同,否则不予出租,并口头承诺提前告知退租即可全额退还押金,以此诱导我签约,全程未主动告知合同高额违约扣款条款。且事前明确告知仅短期租房,租期还有半个月到期时我再次询问租房事宜,中介满口答应OK,承诺第二天给我匹配合适房源。
我通过该中介承租雨花区爆米花橙寓房屋,月租980元。现因个人情况需提前解约,多次微信、电话联系中介协商押金事宜,对方已读不回、拒接来电,刻意失联逃避沟通。
该公司制式合同存在多处霸王条款:提前退租全额扣除980元押金作违约金,标准远超法定合理空置损失;设置双重逾期罚金;房屋全部税费、屋内所有安全责任均由租客独自承担,单方面加重消费者义务,免除商家责任,损害我的合法权益。
商家注册地址位于芙蓉片区隆平高科技园,实际经营门店为天心区景江东方大厦西座2518室,争议发生于2026年7月17日。
诉求:1.监管部门联系商家调解,合理退还剩余押金980元;2.核查门店虚假承诺、诱导签约行为,责令整改违规格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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