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完整经过
我打算购置二手房给70多岁老母亲居住,老人腿脚不便,只能住带电梯房屋。到鸿运地产看房时,销售人员刻意虚假宣传,口头承诺这套房屋短期内就会加装电梯,诱导我交付购房定金购买格林新城七楼的步梯房。
2026年7月3日 ,我通过微信转账2万元定金到销售私人账户,门店没有开具正规收款收据,仅有销售微信文字备注收到房号定金;签认购书全程,中介没有主动出示房屋房产证,直到我察觉电梯承诺不实、提出退房后,才补发房产证给我,刻意隐瞒房屋关键信息。
发现对方说辞不实后,我多次和门店协商全额退还2万定金,对方以“宝盖头定金不退”为由强硬拒绝。我此前已经向溆浦县住建局投诉,工作人员上门协调,但中介依旧拒不退款。
该中介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1. 销售人员私人微信收取大额购房定金,资金不进入门店对公账户,不开具财务收据,违反房产中介资金监管规定;
2. 虚假宣传、虚构加装电梯信息,刻意误导消费者下单,属于消费欺诈;
3. 刻意隐瞒房屋产权资料,退房前才出示房产证,侵害购房者知情权。
我的诉求
1. 恳请溆浦县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上门核查该中介违规经营、虚假宣传、私收房款的行为;
2. 责令鸿运地产门店全额退还我2万元购房定金;
3. 对中介不合规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避免更多市民上当受骗。
证据清单(上传附件)
1. 微信转账2万元定金截图、销售微信收款文字记录;
2. 销售员承诺加装电梯的录音文字整理稿;
3. 中介后期补发的房产证照片;
4. 住建局协调沟通记录截图、认购书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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