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网友反映洞庭湖重点垸堤防加固一期工程和原二期治理工程拖欠工资
常德市安乡县
清风网友
2026-07-17 12:40:26

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一期工程和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EPC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施工单位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按照《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追讨劳动报酬,我们多次与项目承包方沟通协商,对方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搪塞,拒不支付拖欠工资,恶意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无奈之下,我们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于2025年7月,将全部维权资料(包括务工证明、考勤记录、工资核算单、沟通记录、项目施工证明、欠薪情况说明等完整证据材料),正式提交至安乡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正式投诉举报该承包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申请劳动监察部门依法介入查处。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作为查处欠薪违法行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法定职能部门,负有依法受理投诉、立案核查、限期办结、督促企业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定职责。但自我们提交完整投诉材料至今,该大队始终未依法积极履职,存在严重的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拖延办案问题。期间我们多次主动前往监察大队、致电咨询案件进展,工作人员均以“正在核实”“等待审批”“另行通知”等模糊理由敷衍搪塞,无任何实质性办案动作,未开展实地核查、未约谈涉事企业、未立案处理、未给出明确办理时限和处理结果,长期搁置案件、消极履职,变相纵容企业恶意欠薪的违法行为。

该项目属于政府工程项目,本应规范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劳务工资,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但承包方肆意拖欠工资,劳动监察部门履职缺位、履职不力、踢皮球式消极处置,导致我们务工数月辛勤劳作工资却迟迟未结清。目前我们面临生活拮据、生计困难的困境,部分人员面临家庭开支、生活周转、务工返乡等实际难题,合法维权渠道受阻,身心和权益均受到严重损害。劳动监察部门的不作为行为,不仅违背了保障农民工权益的工作职责,违反了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更助长了企业违法欠薪的不良风气,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行政监察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职、高效办结群众诉求,对拖延履职、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的行为应当依法纠正、严肃追责。现我们特此反映,恳请上级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本次欠薪及行政履职不作为问题,尽快介入督办,严查涉事企业欠薪违法行为,倒逼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履职、提速办结,督促企业限期全额支付所有拖欠农民工工资,切实维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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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07-21 10: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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