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李敏,2022年8月入职新宁县三只羊托育服务有限公司(蒙特梭利三只羊幼儿园)。2023年9月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明确约定:社保个人每月扣除600元,单位每月承担1200元。在职期间该企业存在多项违法用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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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每月固定从工资中代扣600元社保费用,但税务盖章的缴费台账显示,每月实际仅上缴400余元,每月两百余元被单位私自截留,属于克扣劳动报酬。社保长期不按月缴纳,2025年1月、2月、5月、8-11月、2026年1月全部为后期补缴、跨年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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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单位每月承担1200元社保费用,但该公司实际每月仅缴纳1000元左右,长期未足额履行单位缴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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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单位社保全部属于补缴,按照湖南省生育津贴政策,补缴不计入连续缴费年限,直接导致本人无法申领生育津贴,造成经济损失。
本人现有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税务局2026年7月16日出具的盖章社保明细等全部证据,现恳请领导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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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开展核查,责令单位退还多年来多扣截留的全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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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对该单位社保缴纳情况开展稽核,责令补齐全部社保差额并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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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对该企业违法用工、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并书面告知本人处理结果。
本人保证所反映内容全部属实,愿意配合调查。
举报人:李敏
电话:186****3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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