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对象:岳阳市第十三中学
事实情况:
准高三年级从7月10日开始集中补课,连续上课12天直到7月22日,全程不放假。计划22日休息2天后,继续再补课10天。本次12天补课向每名学生收取约700元补课费,属于全校统一组织集体授课,并非学生自愿自习,学校没有向教育局提交补课审批手续。
政策依据:按照《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规定》,寒暑假禁止组织全体学生集体补课;就算因考点占用需要补课时,也必须免费且提前审批,不允许收取任何补课费用。该校既违规占用暑假集体上课,又收取费用,属于违规补课+教育乱收费双重问题。
诉求:
1. 责令学校立即停止后续补课安排;
2. 全额退还已经收取的700元补课费;
3. 对本次有偿补课行为进行核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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